欢乐过大年,美在百花箐摄影比赛征稿通

时间:2023-4-11 13:13:50来源:本站原创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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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过大年美在百花箐摄影比赛征稿通知

年春节期间,嵩明百花箐山谷景区将举办丰富多彩的活动:首届国潮牡丹花海节、艺术瑰宝“打铁花”、布袋木偶戏、皮影戏、川剧变脸、小丑嘉年华……精彩纷呈的活动定会让你流连忘返。为了定格和展示百花箐春节系列活动之美,吸引更多的游客来到嵩明,认识嵩明,发现嵩明,决定举办“欢乐过大年,美在百花箐”主题摄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嵩明县委宣传部

承办:嵩明县文联

嵩明县文明办

协办:嵩明百花箐山谷景区

嵩明县摄影协会

二、参赛对象

县内外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活动期间凭摄影协会(中国摄影家协会、云南省摄影家协会、昆明摄影家协会、嵩明摄影协会)会员证进入嵩明百花箐山谷景区拍摄者均免门票。

三、作品内容要求

围绕“欢乐过大年,美在百花箐”主题进行拍摄。

四、参赛规则

1.本次参赛作品必须是在百花箐范围内拍摄的作品,风格、题材不限,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不限,摄影器材(相机、手机、航拍飞机)不限。

2.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版JPG格式,投稿作品文件名称统一为:主题+姓名+电话;每张图片不得低于3M,每人投稿数量不得超过10幅(组)。

3.所有投稿作品不得运用后期技术进行加工改造,仅可以在光影、色调和构图方面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裁剪,以不改变图片原始面貌为原则。

4.主办方对入选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广告宣传、展览展出、出版画册、网络、自媒体使用等,不另付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5.参赛作品凡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

6.凡投稿参加本次比赛的作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规则。所有获奖作品若未按参赛规则要求,一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7.拍摄时间:年1月22日—年2月28日

8.截稿时间:年3月5日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

1.一等奖1名,奖金元;

2.二等奖2名,奖金元;

3.三等奖4名,奖金元;

4.优秀奖20名,奖金元;

5.入选奖若干名,颁发证书;

六、作品评选与展示

1.截稿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及时公布获奖结果。

2.主办方将举办获奖作品摄影展,并在线上《悦读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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