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这52家医疗机构拟将新增为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快来看看有没有你家附近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53号)精神,经审查,成都青羊重德口腔门诊部等52家医疗机构(具体名单见后)符合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 各医疗机构、有关行业协会、广大参保人员、参保单位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方式反映至省医保局。 公示时间:年4月12日至4月18日。 联系— 年第4季度新增医疗医院等级协议范围地址1成都青羊重德口腔门诊部无门诊青羊区小南街号西府少城3-1-医院三级(按二甲收费)门诊、住院成都市武侯区武兴一路号3成都武侯君臣口腔门诊部无门诊双楠广福路81、83、85号4成华惠和堂诊所无门诊成华区双林北支路-号5成华尚品口腔诊所无门诊成华区槐树店路31号1栋2单元一层13-16号6双流常乐诊所无门诊双流区西航港常乐小区锦华路四段11号7成都市锦江区督院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门诊、住院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号附8号8成华青龙街道办事处昭觉社区卫生服务站无门诊成都市青龙荆竹中路40号19栋1单元、号9成都市武侯区通祠路君臣口腔诊所无门诊武侯区置信路8号14栋2层10锦江德鑫诊所无门诊锦江区佳宏北路68、70号11青羊跷引堂中医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青羊区双清南路1号12龙泉驿罗云诊所无门诊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天星路59号13成都青羊未来中西医结合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青羊区青北路西货站号11栋1层附号14四川康睦家健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康睦家中西医结合诊所无门诊成都高新西区合作路89号龙湖时代天街9-1-1-31,9-1-2-31,9-1-2-锦江慈丹阁中西医结合诊所无门诊锦江区芙蓉西路号16成华蓉康诊所无门诊成华区驷马桥西林一街29号附18号17医院一级门诊、住院成都市成华区圣灯路号附1号、号附3号、号、号附3号、建设南路-号18成都市锦江区春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门诊、住院锦江区布后街22号19郫县烨惠瑞安口腔门诊部无门诊郫县郫筒镇蜀信东路、、号20武侯怀仁骨伤诊所无门诊成都市武侯区高翔东路6号附2号21成都高新瑞安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高新瑞安牙种植门诊部无门诊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新成仁路75号22龙泉爱雅堂驿都口腔门诊部无门诊成都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北泉路8号23成华牙牙乐口腔诊所无门诊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29号3幢1-11号24锦江亘古正和堂中医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1号99栋1-医院二级无等门诊、住院成都市武侯区九康六路9号26成都金牛臻享中医诊所无门诊成都金牛区迎宾大道25号2层号27医院无门诊、住院成都市金牛区金仙桥路10号28成华乐成口腔诊所无门诊成华区双荆路6号附53号29海正牙科诊所无门诊锦江区合欢树街号30武侯凌波口腔诊所无门诊武侯区高升桥南街2号6栋1楼附35号31成都高新秉正堂中医门诊部无门诊成都高新区新乐中街号馨苑三栋商铺、号32成都温江懿德齿科门诊部无门诊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号一号楼2单元二层33成都市金牛区荷花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门诊、住院成都市火车北站西一路号34成都市金牛区妇幼保健院三级乙等门诊、住院成都市金牛区长月路12号35金牛德鑫堂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金牛区花牌坊街交通巷38号36成都市双流区东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门诊、住院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办藏卫路中段47号、棠湖南路二段64号37成都青羊秉正时代中医门诊部无门诊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北路1号2栋4层-2、-1号38成都望源中医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青羊区金祥路60号39协康中西医诊所无门诊青羊区牧电路9号附11-12号40金牛玖玖诊所无门诊金牛区沙湾东一路8号附1号41成都市成华区桃蹊路街道桃蹊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无门诊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一段-号42成华晋康诊所无门诊成华区二环路北四段2号4栋1层8号43成都瑞万口腔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号金牛万达广场2楼A—A44医院无门诊、住院成都市成华区双林路号45医院无门诊、住院成都市武侯区高攀路3号46成都铁医院无门诊、住院成都市武侯区草金东路1号47成都圣爱中医馆有限公司一品天下大街中医门诊部无门诊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号一层48锦江乐美牙科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锦江区光明路号1栋1层49青羊四维诊所无门诊成都市青羊区草堂北路8号附11号50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医院)无门诊、住院成都市金牛区古柏路58号51成都圣爱中医馆有限公司东坡路中医门诊部无门诊成都市青羊区东坡路20号52成华蓉东门诊部无门诊成华区西林路-号手持省本级医保卡的市民, 还有这些你该知道↓ ★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保待遇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提高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财政厅调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129万元→35万元 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成都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年暂由原每人每年29万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5万元,待年成都市职工年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调整。 2元→元 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每年元上调至每年元。 3特殊疾病 ●将青光眼、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将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纳入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 ●具体疾病认定标准和用药范围按本通知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特殊疾病 ●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一类门诊特殊疾病高血压(IIIII)调整为高血压; ●将省本级基本医疗保险第二类门诊特殊疾病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治疗调整为恶性肿瘤病人门诊治疗。 5医保支付费用的项目 将肝脏移植手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6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来源:四川人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