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医院是一所集医、教、研、防和对外交流于一体的医院。 医院认真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号)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医院发展需要,需要招聘消防管理人员,现将招聘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在校期间成绩优秀,无补考记录。 4.符合回避制度等其它有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保卫处消防安全管理员1名专业技术12级及以上 具体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者毕业时需按时取得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3.北京户籍。 4.消防相关专业的,并有消防方面一线工作经验人员。 5.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能力,熟悉各种消防设备设施,优先考虑有消防管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二级及以上证书资质人员,优先考虑参加过消防类应急处置突发事件人员。 三、招聘程序 1.资格审查:根据职位的要求,人力资源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由考核专家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应聘人员的综合基本情况进行打分并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5的比例进行招聘考核,未达到1:5的按实际应聘人数组织招聘考核。 2.初试招聘考核:科级综合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部分职能科室主任专家组成,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初试招聘考核分数合格线为60分。 3.复试招聘考核:院级综合面试,面试考核小组由院领导专家组成,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考官提问,综合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分数合格线为60分。 4.初试考核成绩与复试考核成绩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并排序,经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查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通过考核人员的名单,医院组织的体检。 5.公示招聘结果:在医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