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35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23日) 一、招聘对象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具有工作经历人员二、应聘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三)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四)北京市常住户口或符合非京生源应届生进京条件;(五)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毕业派遣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六)医疗岗位完成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者优先;(七)符合回避制度等其他有关规定。2、具有工作经历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医院或妇产专科医疗工作经历人员;(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三)具备产科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五)符合回避制度等其他有关规定。三、招聘岗位及需求见附件《职位需求表-年工作人员补招》( |